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5年-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5年-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03-00004 项目名称:本溪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5年-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00元 采购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文件要求,在经济开发区规划编制阶段,结合经济开发区产业布局现状以及环境资源承载力,对规划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技术方案等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4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郑家路76号西南方向180米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方式:024-******-8004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柳、高永博 电 话:024-******-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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