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宫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以相关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宫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2.2采购规模:
(1)采购主要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数量:1项;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文件;
(4)简要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内容要求;
(5)工期:90日历天;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明细);
②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③持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提供2025******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或零申报的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⑦;提供2025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一份(距开标前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提供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明材料)
⑧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承诺书;
备 注: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⑤-⑧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③-⑧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5)以上材料①-③项投标人在报名及开标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核验。
(6)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3月31日(每日0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有限公司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7日14时******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企业官网 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贵州筑黔城******有限公司
地 址:黄果树旅游区龙宫镇龙潭村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德福中心A5栋2203室
联系人: 孙婷 联系人:赵 健
电 话: ******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