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为其所承揽纳龙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NLZCB标段进行槽钢、角钢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省道S224曹羊公路 K210+255 公里附近,同时考虑向西出线问题,布线起点桩号为K0+000,设计起点确定为与曹羊线交叉处东侧900米,里程桩号为K2+100;本项目终点位于准格尔旗长滩村西,与S31大饭铺至龙口高速公路相接,接于长滩枢纽互通(互通工程规模计入大龙高速),终点桩号K56+320:主要控制点:贾家湾、岛宝沟、点灯湾、五字湾村北、石板粱,狼胖峁、头道熬包、刘家圪旦、周家沟、王家塔、大石拉塔、特拉沟、免利壕、刘家圪旦、长滩等村落。主线路线长度为54.685公里,路面工程总长度40.282公里,总面积888.527千平方米:设置特大桥2008米/1座、大中桥9970米/28座.涵洞94道,分离式立交3处,互通立交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天桥15座,通道桥4座,通道涵11道,主线征用土地约7105亩。连接线路线长度为8.969公里,路面工程总面积146.874千平方米:设置大中桥589.2米/2座、涵洞18道,分离式立交1处:征用土地493.4亩。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1米。
3、采购内容及数量、质量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吨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槽钢(国标) |
8# |
米 |
804 |
|
30.5 |
角铁(国标) |
5#(5MM厚) |
米 |
690 |
|
14.7 |
角铁(国标) |
8#(5MM厚) |
米 |
120 |
|
24.9 |
钢管(国标) |
规格20*2.75mm |
米 |
180 |
|
6.5 |
光圆钢筋(国标) |
Φ16 |
米 |
900 |
|
7 |
槽钢(国标) |
12# |
米 |
300 |
|
44 |
方钢(国标) |
10# |
米 |
162 |
|
47.5 |
圆钢管(国标) |
无缝159*6 |
米 |
265 |
|
108 |
槽钢(国标) |
5# |
米 |
300 |
|
22 |
钢丝绳 |
Φ20(1米/根) |
根 |
4 |
|
34 |
钢丝绳 |
9# |
米 |
1000 |
|
6.5 |
卡子 |
|
个 |
160 |
|
1.2 |
工字钢 |
30 |
m |
785 |
34.5 |
3520 |
槽钢 |
10 |
m |
1420 |
13.4 |
3430 |
槽钢 |
18 |
m |
50 |
1 |
3430 |
冷却管 |
42*2.5 |
吨 |
750 |
3.8 |
6590 |
半圆 |
60 |
60 |
|||
弯头 |
|
35 |
|||
三通接头 |
|
35 |
|||
直接头 |
|
220 |
|||
钢板 |
国标足厚普板10mm |
吨 |
20 |
20 |
3810 |
钢板 |
国标足厚普板20mm |
吨 |
37 |
37 |
4080 |
不含税总限价 |
531100元 |
说明:报价为物资到场价,包含且不限于材料、加工制作、装车运输等内容,一票制结算。本次采购的槽钢、角钢、工字钢执行GB/T 706-2016规定要求,其余材料执行最新国标规定要求。到场后按规格数量验收。
供货要求:供应槽钢、角钢、圆钢管、工字钢等物资规范及设计要求,不满足要求的槽钢、角钢、圆钢管、工字钢等物资不予结算。
4.1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的,具有相应供货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2.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无违法违规和不良廉政记录。
4.3. 具有一定流动资金的财务能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4. 具有同类型供应业绩。
4.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7.无因供应商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记录;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因供应商货物质量问题导致退货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9. 不存在其他不可以做为供应商的原因。
4.10.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响应。
4.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4.12.本项目不得分包,不得转让。
4.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响应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限:2025年4月21日9时 00 分至 2025年4月26日 9 时 30分
5.2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第5. 1 款规定时间内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网址:******,以下称“优质采平台 ”)参与项目并获取竞价文件。
5.3 竞价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5.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CA 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 CA 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咨询热线:400-0099-555。
5.5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tools/BidderTools.zip ,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files/BidderHelp.rar。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谈判时间: 2025年4月26日上午 9时00分
6.2 谈判地点(线上开启):“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7、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8、其它事项说明
8.1 本项目的竞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2******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有限公司纪委综合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道 110 南巴彦镇巴彦街 1 号北
电 话:******
邮 编:010070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三工程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公路加油站西100米
电 话:******
联系人:赵先生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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