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1、服务内容:长沙市开福区环卫中心零星维修服务项目主要针对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公共环卫设施(含全区所有公共******办公室、管理用房等)零星维修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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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详见磋商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具体履行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开福区区域采购人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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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针对采购人各种不同品牌、型号的设备设施提供相应的零配件,确保维修顺利进行,提供的零配件必须与设备原配件规格、型号、材质匹配,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中标人必须确保:
??(1)使用的人员必须无不良记录;
??(2)使用的设备必须合法;
??(3)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等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始提供维修维护服务。
??4.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公共环卫设施随时提供维修维护服务,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5.中标人对省、市、区及采购人交办或媒体曝光的与其有关的问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6.中标人需自行配备项目实施有关的专用设施、设备、办公场地和仓库,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7.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不能对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造成破坏。
??8.中标人在每次维修结束后,必须确保现场整洁卫生、周边无垃圾。
??9.中标人应当匹配彩色打印机并建立电子化维修档案,准确、完整记录存在的问题、报修时间、到现场时间、修复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签字和驻点人员签字等,并于每天下班前向采购人报送统计台帐,所有台账必须相关法规定期限,随时备查。
??10.中标人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或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11.中标人须熟悉本项目实施地点、路线,半小时响应,1小时到现场并保证每天24小时待命。
??12.设施设备维修后除人为损坏,维修后需保证质量期限1年。
??13.中标人必须为其配备的维修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
14.重大维修(预计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需向采购方提出报告,采购方现场核实并制定维修方案,维修方案经采购方确定后方可进行维修。
(二)人员要求:
?1.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必须承诺投入团队至少5人,①项目负责人(统筹项目实施,协调各方关系,把控质量、安全与成本,组织验收交付。);②施工员具有岗位证(组织现场施工,开展技术交底,协调工种作业,管理材料设备并记录施工情况。);③安全员具有岗位证;(构建安全体系,巡查隐患,组织安全培训与事故处理。)④质量员具有岗位证(制定检验标准,把控材料与工序质量,跟踪整改质量问题。);⑤电工具有电工证(电工负责电气设备安装、维修与保养,管理临时用电,解决电气技术问题,保障环卫设施用电安全。);并需在合同签订10日内将人员信息及相关证书报给采购人。
??2.具备本项目相关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
3.中标人提供的所有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作业时应着统一服装,服装应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统一制定。
??(三)投入设施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的一切设备设施及电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中标人必须配备必要的清扫、保洁工具设施。
??3.中标人的车辆应保持外观干净整洁,厢体严格按标准喷绘,标注公司名称、车辆编号等基本要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报采购人审核备案。
??4.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10日内将主要设备、车辆的详细信息报给采购人。
??(四)安全生产:
? ?1.中标人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人员安全事故。
??2.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应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设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中标人应每年开展至少2次安全生产培训、演练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4.若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采购人,在4小时内递交正式的书面事故处理报告。
??5.因中标人导致的一切事故或意外,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6.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对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和方法
(1)设备维修后,质保期内能正常使用,即视为合格。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不合格产品达到3次以上,可终止合同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采用分期(次)分项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派单,及时对工作项目组织施工,完工后由采购人指定的代表当场操作使用确认修复,双方在维修单上签字予以确认,中标人每月15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结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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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修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工期、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2.验收时间或条件:每月对项目实施进度及质量进行验收,并依据既定考核细则开展量化考核。经确认验收合格后,所确定的单价标准×完成维修数量(签字的维修单确认维修数量)×中标优惠率,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季度进行结算。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本项目质保期设定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须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对项目维修后还在质保期内的,是因产品本身残次品不是人为破坏的需提供免费维护,确保项目持续稳定运行,且承担因项目质量问题产生的全部维修费用及相关责任。
5.供应商应承担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6.采购人有权对维修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质量问题、违规操作等情况,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7.本采购需求文件的解释权归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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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