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众·芳华别院一、二期工程(劳务二标段)
建筑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爱众·芳华别院一、二期工程(劳务二标段)建筑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FZZX2025160
二、项目名称:爱众·芳华别院一、二期工程(劳务二标段)建筑劳务分包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最高限价:******.12元。
五、项目概况:
1.计划工期:工期:4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2.建设地点:官盛新区GS01-XB-24号地块(广安临港经开区方坪大道西侧)。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35928.76m2(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43950.08m2,二期工程建筑面积91978.68m2)。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二)特殊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
注:执业资格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上公布的注册人员信息截图,职称须提供官方网站查询或公示截图******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之一,若无法提供以上官方网站查询或公示截图的,须提供:①职称评定机构出具的职称证明文件;②评定机构具备相关职称评审资格的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50万元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业绩;【①提供业绩对应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内容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②合同中必须清晰体现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日期的认定以合同内容完工验收时间为评判标准。】
注:1.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劳务二标段和劳务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确定其中一个标段为中标标段,其他标段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没收。
七、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自2025年5月29日至6月4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获取方式及地点
1.网络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有限公司官网(******)通过“供应商服务系统”上传报名资料(首次登录需注册并完善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供应商服务系统”使用问题,可在该网站下载查看使用手册或拨打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
2.现场方式:请于获取时间内到******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6号)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偿获取。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6月5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2******集团办公楼一楼)。
十、本招标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有限公司网站(************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监督投诉渠道:
******集团纪委:0826-******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D栋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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