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对长沙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初步设计评审、质量监督实地察看、竣工验收工作环节的全过程技术指导、咨询、检测、查验、复核、数据记录及分析服务;上图入库数据核查;项目宣传片制作服务。服务范围包含:湘江新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具体建设地点及任务以上级文件通知和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计划明细列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8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最终完成期限以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为准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六、验收标准:
1.验收准备
******农村局审核同意,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范围、工作人员、工******农村局同意,不得更换检查组成员。
2.2验收内容
******农村局的初步验收报告等;
2.2.2检查是否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完成建设任务,检查变更是否合理并按规定报批;
2.2.3核查工程数量和质量;
2.2.4核查建设任务规模是否达到计划指标,查看新增耕地核定数量及耕地质量评定情况;
2.2.5检查组织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2.6检查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2.7检查管护措施及管护制度落实情况;
2.2.8鉴定工程能否正常发挥设计功能、产生效益;
2.2.9复核初步验收所提问题的处理情况;
2.2.10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报告”。
3.3验收方式
竣工验收采取内业检查、外业抽查和召开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项工程的查看率必须达到100%,单项工程的外业验收抽查比例以届时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竣工验收文件规定为准。
3.4验收程序
3.4.1成立市级竣工验收组;
3.4.2听取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4.3听取项目区县(市)的“初步验收报告”;
3.4.4查看项目影像、文字资料;
3.4.5实地检查工程、走访农户;
3.4.6召开验收组会议,得出验收结论,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3.5成果资料
3.5.1验收方案(模板由采购人提供,验收工作开始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审核);
3.5.2按省农业农村厅规定比例抽取的单项工程清单列表(模板由采购人提供,验收工作开始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审核);
3.5.3按标段填写的竣工验收表及长沙市高标准农田实地检查工作底稿(模板由采购人提供,检查人员签字,于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
3.5.4影像资料(所有外业抽查的单项工程都必须提供使用水印相机拍摄的影像资料,照片上要有标段名、单项工程名、经纬度定位信息、拍摄时间和参照物,并与实地察看的影像资料进行对比。分标段于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
3.5.5按项目村组织的调查问卷(每个村不少于10份,模板由采购人提供,于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
3.5.6分区县(市)撰写的验收报告(模板由采购人提供,需按验收内容分类分项编写,并单独体现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以及验收结论部分,于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
3.5.7验收工作总结(模板由采购人提供,于验收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七、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