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设计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FJKZB-******24
3、征集项目简介:1、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如下:采购包1、常规租赁(福州市区公务车辆租赁):租赁车辆从福州市区出发,目的地为福建省内各地的车辆租赁服务,包含日常通勤、商务接待、临时出差等。采购包2、异地公务车辆租赁:出差人员自行到达漳州、南平、三明、龙岩后,租赁车辆从上述四地出发,目的地为福建省内各地的车辆租赁服务,包含外业勘察、外业设计、临时出差等。采购包3、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租赁:包括中型客车(10-19 座)、大型客车(35-55 座)。本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在协议期间入围供应商上一年度积分考核服务分均≥4分的,合同可顺延签订一年)。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设计院
2、联系人:吴先生
3、联系方式:0591-******
******街道福中路118号中寰花园A1栋10-12层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采购包号:1
1、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3座一层
联系方式:0591-******
2、服务要求:
(1)车型及配置要求
车型 | 座位数 | 车辆年限要求 | 行驶里程限制 | 备注 |
小型轿车 | 5座 | 近5年内新车 | ≤5万公里 | 以首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
商务车 | 7座 | 近5年内新车 | ≤5万公里 | 以首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
越野车 | 5座 | 近5年内新车 | ≤5万公里 | 以首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
皮卡车 | 5座 | 近5年内新车 | ≤5万公里 | 以首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
(2)服务响应及故障处理机制要求:
1.常规响应机制:工作日 8:00-18:00 期间,征集人提出用车需求,车辆供应商应在收到用车需求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车辆调度,遵守征集人的出行安排。
2.应急响应机制:非工作时间征集人提出用车需求,车辆供应商应在收到用车需求通知后2小时内完成调度,遵守征集人的出行安排。
3.故障处理机制:车辆供应商接到故障报告后,需在15分钟内启动备用车替换机制,更换租赁车辆,配合征集人完成原出行安排。
(3)服务能力要求:
指标 | 准入标准 |
供应商自有车辆占比 | 100%(按行驶证登记所有人统计)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征集文件中要求的“(1)车型及配置要求”车辆行驶证登记复印件。 |
供应商核心车型保有量 | 小型轿车≥20辆,越野车≥20辆, 商务车≥10辆, |
供应商峰值调度能力 | 单日最大可调度车辆≥20台次 |
(4)基础险种及保额要求
车辆供应商提供的租赁车辆应已购买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座位险,具体保额及特殊条款如下表所示:
险种 | 最低保额 |
交强险 | 法定标准 |
机动车损失险 | 车辆购置价全额投保 |
第三者责任险 | ≥300万元/次 |
乘客座位险 | ≥2万元/座以上 |
驾乘人员补充意外伤害险 | ≥50万元/座以上 |
(5)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驾驶员要求:车辆供应商提供的驾驶员年龄应于25周岁至50周岁之间,具备相应驾驶证资质(C1及以上),办理相关规定证件,且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驾龄5年以上(含5年),行车记录良好,无酒驾、毒驾及重大交通违法记录,近3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熟悉所服务地区各主干道路。在驾驶员进行长途作业时,需根据规定执行长途驾驶强制休息时间表。
(6)量价关系折扣: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
(7)付费标准:
1)租赁车辆基准价格(含驾驶员)
租赁车辆的计算基准价格明细如下表所示:
******设计院公务车辆租赁价格1
车型 | 类型 | 座位数 | 市区日租金(元/日) 机场租金(元/趟) | 市区超时补贴(元/小时) | 市区外日租金(元/日) | 油补(元/公里) |
商务车 | 汽油 | 7座 | 552 | 30 | 552 | 1.5 |
越野车 | 汽油 | 5座 | 322 | 30 | 322 | 1.4 |
小型轿车 | 汽油 | 5座 | 240 | 30 | 240 | 1.3 |
皮卡车 | 汽油 | 5座 | 240 | 30 | 240 | 1.5 |
柴油 | 5座 | 240 | 30 | 240 | 1.2 |
注:
1)上表中福州市区日租金包含车辆租金、油补、驾驶员工资、餐费、停车费及税费。福州市区指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此范围之外用车属于市区外用车范畴。
2)机场接送价格含车辆租金、油补、驾驶员工资、餐费、停车费、及税费,过路过桥费由征集人承担。机场接送按趟次计费。
3)超时费:车辆于福州市区服务时间超8小时,按照30元/小时收取超时费。
4)市区外租赁基础费用由车辆日租金(含驾驶员工资)以及油费(按公里数 × 油耗补贴计算)构成,在用车过程中如有产生住宿费、餐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需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住宿费、餐费按“5)食宿费用”的规定)
5)食宿费用:市区外服务期间驾驶员的住宿及餐费采用包干制。经济特区以外地区,住宿费按200元/日结算;经济特区住宿费按【厦门市内(240元/日)、泉州市内(230元/日)、平潭综合实验区(230元/日)】结算。餐费按午餐(40元/餐)、晚餐(40元/餐)进行补贴。租赁车辆仅半天【4小时以内,中午12:00前;下午17:30(夏时制:18:00)前返回至出发地】,可免除餐补;驾驶员食宿由出差人员提供的,可免除相应费用。
6)供应商须按征集人要求提供单次出发里程数及结束里程数凭证和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用凭证(以上凭证以照片或截图形式提供)。
7)车辆租赁费已含租赁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罚款、税费、车辆保险费、年审费、运营费等一切费用,申请人应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以及其他各种相关费用,征集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宜
1.本公告中“二、更正信息”更正为“二、入围结果信息”。
2.本************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账 号:******8762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 传真:0591-******。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设计院
地址:******街道福中路118号中寰花园A1栋10-12层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田雪丽、陈洁颖、陈一凡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陈洁颖、陈一凡
电 话:0591-******
传 真: 0591-******
电子信箱:******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信息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设计院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