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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能源托管更正公告-变更公示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辽宁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辽宁
源发布时间: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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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00663 ******服务中心能源托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24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对采购文件的修订格式进行取消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15时19分三、其他补充事宜联合体投标: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已签章的响应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密封签章)。仅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未提交最后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间为60分钟)、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所属公司解密。如未成功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解密时间为60分钟)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管理局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联系方式:徐金凤0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白俊波、马小琳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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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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