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兴山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5-05-09 09:57: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9C\/2025-00183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主题分类:建设规划
******有限公司(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4号(发改局附属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L-CG-2025-009
2、项目名称:《2023年度兴山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00000.00元
4、采购内容: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3〕28号)等政策要求,结合兴山县地方建设实际情况以及近期重点项目实施需要,按照“总体稳定、局部优化”的原则对兴山县城镇开发布局进行合理适度优化,有效衔接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与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三区三线”等底线约束情况,科学分析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的符合性、合理性,指引城乡建设管理行为。(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提交方案编制成果文件。
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备注: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机构延期认定工作,如投标人因以上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4)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单独提供证明材料,按文件资格声明承诺函内容承诺)。
(7)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4号(发改局附属楼3楼)
方式:现场领******有限公司(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4号(发改局附属楼3楼))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4号(发改局附属楼3楼)。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4号(发改局附属楼3楼)。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4号(发改局附属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人民政府网发布,网 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
地 址:兴山县昭君镇高阳大道 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4号(发改局附属楼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