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酒泉市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酒泉市自然资源系统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1.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2.乱罚款问题。超越法定权限或范围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3.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4.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5.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6.趋利性执法问题。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7.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方式
1.受理举报电话:******
2.受理举报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3.来信来访地址:******资源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肃州区玉门东路1号)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
电话征集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四、注意事项
投诉举报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人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资源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