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暂名)新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小学(暂名)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以 常发改(2024)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街道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委托******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学(暂名)新建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街道南三环路以北、规划马泾路以东、规划宝和路以南、莫门塘以西
2.1.2建设规模:新建沥青道路面积约4543平方米、新建铺装路面约6452平方米、铺设排水管管径最大不超DN1350(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795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日(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道路/场地、管道铺设、照明、绿化景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t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12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3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5年10月22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自2025年6月20日18时起,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应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投标,企业应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CFCA)、0512-******(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注: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市政总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市政总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9.7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1******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
******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商城中路1号
联系人:范伟强
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常熟市三环东路8号 常熟国际装饰城1幢A4016
联系人:张健
电话:0512-******
******办公室
监管电话:0512-******
13.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