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度电动叉车、托盘车、堆垛车租赁项目内容: 2.1 类型:2吨平衡重式叉车、2吨托盘车、1.5吨堆垛车。 2.2 动力类型:锂电池,配备快充功能。 2.3 必备配置:标配侧移器、无痕轮胎。 2.4 车辆状态:原厂车辆,车况良好。 2.5 电池续航:满负荷工况下持续运行时间不低于8小时。 2.6 配备前挡风玻璃,雨刮器。服务要求 3.1维修保养:乙方负责租赁期内所有维修、保养、零部件更换费用(即“包维修”)。 3.2车辆更换:如车况无法满足甲方现场作业需求,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替换车辆。 3.3乙方提供的又车需在检验有效期内,乙方负责租赁叉车到期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合格资料。 3.4甲方有权在租期结束前15日通知乙方决定续租,若甲方未提出续租,则合同期满终止,乙方自行负责安全将叉车开回。 3.5甲方有权在租期内提前3日通知乙方决定增加租赁车辆。特别说明: (1)合作期限为6个月,自实际租用时间起计算。 (2)我司在合同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租用数量进行调整,价格按中标价执行。中标人数量:1位。
招标说明: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我公司决定近期对(电动叉车、托盘车、堆垛车租赁)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投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需求: 经营范围或相关资质要求: 2.1.1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资质; 2.1.2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等;报价单位具有良好资信,以及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保证质量按时按量到货或提供响应的服务; 2.1.4 能够以自己公司名称开具可抵扣税收(以国家实际税收为准)的增值税发票企业; 2.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投标说明: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恒顺采招平台注册后报名。网址:******:8090/。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标时间: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6日17:00;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2:00;开标、评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下午。
投标开始时间: 2025-10-11 13:47:36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 2025-10-26 17:00:00
投标结束时间: 2025-10-27 12:00:00
招标单位地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镇江市恒顺大道66号6号门联系人:黄主任(投标) ****** 刘经理(答疑) ******
公示时间: 2025-10-11 13:47:36 至 2025-10-27 12:00:00